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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10:59
关于公布2020年江门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的通知
江财综〔2021〕24号
各市(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民政局转发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综函〔2021〕9号)有关要求,经公示,现将2020年江门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予以确认公布(详见附件)。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