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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4 17:33
为进一步增强江门市慈善会公信力,增加慈善的透明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热爱慈善,根据本会章程规定,特制定信息公开制度。
一、公开慈善项目。本会筹募善款活动的计划安排、具体项目内容,通过发布会员通知、刊登《江门日报》及在本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呼吁大众的支持、参与。
二、公开募捐方式。因应慈善项目的活动形式,将现场捐赠、银行捐赠、捐赠箱捐赠、网络捐赠等渠道向社会全面公开,为奉献爱心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平台。
三、公开善款的接收情况。捐赠到本会的善款,凡个人达200元人民币以上、单位达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通过《江门日报》、本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公开善款的使用情况。每年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年度善款的使用情况,并利用登报、网站发布、微信发布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对财务工作及援助资料的检查,同时,接受监事对项目实施情况的随机检查。
五、公开财务审计情况。每年请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本会的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向监事会、理事会报告审计情况。
江门市慈善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