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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8:00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学习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相关要求,及时、准确掌握其要点、亮点,4月28日,江门市慈善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由广东省慈善总会、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联合举办的《慈善法》新规解读线上培训班。
本次培训由全国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委会委员、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常务副会长兼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婧作专题授课。培训内容主要分为《慈善法》修正背景、《慈善法》重点条文及配套规章制度、《慈善法》主要修正内容及解读、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四个部分。培训班上,吴婧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结合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帮助公益慈善组织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修改的《慈善法》,理清工作思路,提高思想认识。
《慈善法》是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此次修改《慈善法》,着重完善促进措施,规范慈善活动,强化领导监督,回应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增设应急慈善,规范个人求助行为,对更好适应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发挥慈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功能,进一步激发慈善正能量,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营造良好慈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深和巩固我会工作人员对新修改《慈善法》的理解和认识,我会自今年起不定期组织开展慈善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通过“集中导学+个人自学+知识测试”的方式,帮助我会工作人员尽早尽快掌握慈善相关法律法规,弄懂学通,付诸于行,筑牢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慈善工作的专业能力,助推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